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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2021重庆两会声音 | 民盟北碚区委主委李静:因“龄”制宜,严控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
发布时间: 2021-01-24 00:00  作者: 刘新吾 郭晨  来源: 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

近年来,信息化技术在给教育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危害,如近视、睡眠不足、肥胖等问题。对此,重庆市政协委员、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民盟北碚区委主委李静建议,要因“龄”制宜,明确规定不同年龄段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学习时间,严格控制非学习目的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保障充足的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时间,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据统计,小学学生每天在学校的屏幕暴露时间为2个多小时,再加上学生课后的复习、作业、预习等家庭学习时间大约1—2小时,那么小学生每天学习目的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约为3—5小时。如果再加上学生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如看电视、玩游戏等),小学生的屏幕暴露时间会更长。”李静说,研究表明,小学生如每天使用电脑、iPad等电子产品的时间超过3小时,就可能造成屈光不正等视力问题,影响儿童身心健康。

目前所实行的方案中,只有《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作出了“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的规定。对学生“学习目的”使用电子产品的规定也只有教师“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和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的规定,尚无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长的明确规定。

因此,李静建议,有关部门应出台《中小学、幼儿园信息化教育教学行动指南》,对不同年龄段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做出明确规定。“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这一原则是与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主张相一致的”。李静说,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也都对低年龄儿童的电子使用时间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要想让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还需保障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时间”,李静表示,一方面要督促学生做到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另一方面,家长也要发挥榜样作用,培养儿童青少年运动兴趣,引导孩子养成经常锻炼习惯,保证每周至少3小时高强度身体活动,进行肌肉力量练习和强健骨骼练习,减少儿童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时间。